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建档日期:档案编号:巢湖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制说明建立消防档案是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的基础工作
通过档案对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记载,可以检查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实施情况,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任意识,有利于推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本档案是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属静态文档,仅在单位基本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作出相应变更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具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其指定人)负责
该档案的制定格式由巢湖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基本情况档案目录序号名称备注1
基本情况档案目录3
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书4
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书5
消防安全制度单位自行制定,存档6
(一)基本情况7
(二)单位平面布置图可自行绘制,另页附内8
(三)重点部位情况9
(四)消防管理组织机构10
(五)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登记11
(六)消防设施、器材装备12
(七)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13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书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科):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61号)第四条规定,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同志任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履行下列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