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专项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桐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位于桐庐县迎春南路旁
建设单位:桐庐县建设局;外幕墙设计单位:浙江龙邦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三方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内容:桐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立面幕墙改造,包括:①6+12A+6LOW-E中空玻璃幕墙,工程量1013
48㎡;②25mm厚花岗岩石材幕墙,工程量1080
28㎡;③3mm厚铝单板幕墙,工程量622
详细布局见施工立面图
建筑高度:21
8m;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幕墙设计施工年限:25年
二、工程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强制性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2、工期要求:自正式工程开工之日起70天
三、编制依据和要求1、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工程技术规范》(结构胶33-2001)◇《建筑幕墙》(GB/T10866-2007)◇《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188-2002)2、要求(1)、幕墙系统结构设计必须确保独立构件及整体配合再生产、运输及安装等所有过程中可能承受的压力,荷载及温度变化等,完整无损
(2)、为防止气流从外部穿过接口、节点进入室内,空气渗透性能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3)、考虑材料受热变形而产生的磨擦外裂声措施
(4)、胶与粘接材料的结合必须进行相容性测试,并保证满足GB/T14683-93要求值,不允许使用过期胶粘接、填充材料
四、材料选择(一)共用材料1
1本设计中选用国产优质Q235-B碳素结构钢主要应用在玻璃幕墙的转接件、埋件;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支撑构件、连接件、埋件;雨篷钢架及其支撑构件、转接件等
1.2非可见部分钢材表面进行热浸镀锌防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