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干部规范管理步伐,正确评价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现将《江陵镇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下发给你们,望依据细则要求,查找问题,弥补不足
附:江陵镇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村级考核通知抄送:区委组织部中共江陵镇委员会2010年3月22日印发江陵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为实现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江陵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江陵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两转双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村组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
二、考核原则考核遵循下列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
(三)群众公认原则
(四)工作实绩原则三、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成情况如下:组长:刘宏波(镇党委书记)副组长:何开义(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贺文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杨瑛(政府副镇长)袁刚(政府副镇长)李正荣(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何明(人大副主席)黄怡(党政办主任)胡长伟(民政负责人)唐国全(计生办主任)何瑛(社会事务中心主任)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