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地税局航运税务管理交流材料VIP免费

地税局航运税务管理交流材料_第1页
1/1
地税局航运税务管理沟通材料促进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形成,为进一步加快水运业进展。支持航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进展的意见》渝府发〔XX〕71号)规定,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沟通如下:对纳税人通过航运交易所交易平台完成的航运业务收入(包括货运、客运以及装卸搬运取得的交通运输业收入)免征营业税。一、从XX年1月1日起。二、纳税人申请免征营业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免税的航运业务必须通过航运交易所交易平台签订合同;二)免税收入必须是通过航运交易所交易平台的结算系统进行结算取得的收入。三、纳税人申请免征营业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材料并实行备案管理:一)经市航运交易所审核确认的通过航运交易所交易平台完成航运收入明细表》二)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页共1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地税局航运税务管理交流材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