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埔心鄉教育會設置紀念鄉親獎學金申請辦法一、依據:張尚鏞、張陸、陳魏鑾、林劉春李、邱慶章、謝明、蔡邱塑垂、涂森、楊吟、許吳坡、陳光鍬、張許秀琴、蔡金隆、吳蔡祝先生女士之家屬為紀念先嚴先慈,表達孝心,特在本會設置紀念獎學金
二、目的:為鼓勵本鄉子弟上進向學,增進社會福利,協助政府培育英才,促進社會進步,提升本鄉教育水準,特辦理本項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設籍:本基金會設籍埔心鄉教育會(彰化縣埔心鄉大溪路3段175號)四、組織:本基金會設委員若干人,凡當年任職埔心鄉教育會之理事長、常務理事、總幹事及捐款人之家屬代表一名,合計十五名為委員,由教育會理事長為委員會之召集人,並設執行秘書一人負責本項業務之承辦
五、基金金額:張尚鏞先生基金新台幣參拾萬元存埔心鄉農會張陸先生基金新台幣肆拾萬元存台中商銀陳魏鑾女士基金新台幣參拾萬元存埔心鄉農會林劉春李女士基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存台中商銀邱慶章先生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蔡邱塑垂女士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謝明先生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涂森先生基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存台中商銀許吳坡先生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楊吟先生基金新台幣壹百伍拾萬元存台中商銀陳光鍬先生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張許秀琴女士基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存埔心鄉農會蔡金隆先生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吳蔡祝女士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台中商銀六、獎金金額:本獎學金之金額為當年基金定期存款之利息,除少部分為業務費外,其餘分配名額獎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以上之優秀、清寒及急難學生
七、申請資格:凡家長設籍本鄉或服務於本鄉各機關團體廠商員工,其子女上學年度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二、三年級、鄉內國小六年級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一)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含大學部)、高中職,上學年度學業成績83分(含)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含)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