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石移動股份有限公司付款管理辦法第一條目的為使同仁對各項付款作業,皆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公司各項相關付款作業程序,皆依本法規定辦理第三條各項費用請款程序一、膳雜費同仁每週將公出之油資、計程車資、停車費、過路費、手機費、交際費、郵資及其他雜支等費用之相關憑證與「膳雜費申請表」(附件一),依核決權限簽核後,送財務處入帳付款
二、郵資、快遞費及名片印製(一)郵資、快遞費及名片印製之費用統籌由人事行政部申請,各部門申請快遞必須填寫快遞單據經權責主管核准後,人事行政部才可請快遞公司快遞
人事行政部請款時需填寫「請款單」(附件二),並檢附相關憑證,依核決權限簽核後,送財務處入帳付款
(二)各部門申請名片印製必須填具「名片申請單」(附件三)經權責主管核准後,人事行政部才方可進行印製名片
人事行政部請款時需填寫「請款單」,並檢附相關憑證,依核決權限簽核後,送財務處入帳付款
(三)行銷部郵寄DM或贈品時,將「企宣活動預算及追蹤表」(附件四)檢附給人事行政部請款
三、辦公室用品辦公室用品包含文具用品、影印紙、書報雜誌等,由人事行政部統籌申請,請款需檢附「請採購驗收單」(附件五)及相關單據並填寫「請款單」,依核決權限簽核後,送交財務處入帳付款
四、通訊費(一)私人手機補助:營運長核可之同仁,方得因業務需要,核報手機補助,請款人應填具「膳雜費申請表」及檢附電話費明細表,依核決權限簽核後,送交財務處入帳付款
(二)測試手機:公司每月測試手機之費用由測試手機保管人請款,請款人應先過濾帳單費用是否異常情形,無異常方可請款
人事行政部定期更新測試手機清單,提供財務處確認付款門號無誤
請款時應填具「請款單」及檢附電話費明細表,依核決權限簽核後,送交財務處入帳付款
四、差旅費出差人員於出差回公司國內出差三日、國外出差七日內需請款,請款需填寫出「差旅費報支單」(附件六)及檢附相關憑證,依核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