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评价标准思考加强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工作,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进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完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是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和前提条件,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实绩考核工作,不仅有利于我们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而且有利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激励其抓实绩、创政绩的主动性,从而确保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我区实绩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工作非常重视,在实绩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在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下,通过领导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以及工作检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任期内、阶段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绩效
实绩考核主要是定性与定量的考核,考核内容根据各个单位和各个系列的工作性质和不同领导职位各有侧重
比如: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主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重点指标进行;党政主要领导重点考核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农民增收等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副职领导重点考核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结束后,经综合分析,形成实绩考核材料,区委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我区在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注重把实绩考核结果与评定档次挂钩,对年终纳入考核的各单位在同系列评定一般档次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不予评为优秀;当年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或受到“黄牌警告”处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予评优;受到“一票否决”的,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近几年来我区通过实绩考核,使一些政绩突出的年轻领导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特别是在撤并乡镇期间,我们注重运用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