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市政办公路整治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深化开展,全面提升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提高公路绿化、美化、亮化水平,以“畅、安、舒、美、优”的公路通行环境迎接全国“十一五”公路工作考评,根据《关于印发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法律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法律规范公路管理行为,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管理综合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进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二、综合整治内容及标准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综合整治内容共分三部分:一是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区管理、穿村路段管理、集市贸易管理、打场晒粮及占道经营、非公路标志管理、公路边沟管理、“路宅”分家管理);二是公路沿线绿化;三是公路沿线设施及路面工程。治理标准如下:(一)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1.控制区管理。控制区内无擅自占用、挖掘国省道公路及公路用地现象;无私自利用、跨越或穿越国省道公路和公路用地修建工程设施现象;无乱堆乱放现象,防止公路街道化。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第1页共7页不得改变国省道和国省道设施的基本结构,不得高于路面,并应满足行车视距、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保证行车、行人安全,做到排水畅通、路面平顺、标志标识齐全,符合路面硬化、美化要求。同时,拆除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2.穿村路段管理。穿越村镇路段,路面干净美观,边沟等设施通畅完好,绿化协调美观,无违法建筑及非公路标志,无占用公路集市贸易、摆摊设点现象,无乱摆乱放、乱占乱用等脏、乱、差现象,达到路、景、物交织协调。穿城镇路段可结合沿线小城镇建设及政府规划实行埋设暗沟、砌花坛、设置人行道、石砌边沟、合理规划平交道口等措施实施。一般穿村路段通过开挖明沟、石砌明沟的方式实现路宅分家。加强对已有石砌边沟的管理,及时维修和清除垃圾,保证排水畅通,维护完好。3.集市贸易管理。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现象。4.打场晒粮及占道经营。公路用地范围外国道每侧各20米、省道每侧各15米以内,无利用公路进行打场晒粮、堆放建筑材料、乱占乱用、店外经营等现象。穿越城镇路段店外经营现象应控制在花坛绿化带或人行道以外。5.非公路标志管理。公路用地范围外国道每侧各20米、省道每侧各15米以内,无非公路标志及移动式广告牌。如确需设置非公路标志,须经省、市公路管理部门许可后方予设置。标志设置应根据“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全部予以清除。6.公路边沟管理。公路边沟干净美观、排水畅通,无向公路边沟内倾倒垃圾、随意堵塞公路边沟现象,无利用公路边沟挖沟引水、种植农作物、堆放农作物秸秆等现象。根据标准要求对路肩、路基内外边坡进行整修。重点解决路肩宽第2页共7页度不足、边坡不饱满、不坚实、坡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边沟及平交道涵淤塞、清理公路两侧边沟垃圾、堆积物、杂草等问题。7.“路宅”分家管理。实现路宅(路田)分家,达到“一低三化”标准,即门前地面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硬化,门前环境绿化美化,门前公路边沟按标准浆砌化,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二)公路沿线绿化。根据“因地制宜,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草则花草”的原则进行路段总体设计。在可绿化路段以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一切可绿化的空地。绿化一般按“近草、中灌、远乔”的原则进行横向布置,一条线路的绿化要保持相对均衡连续,路树应栽植整齐,不得出现绿化断档现象,树冠不得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