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必须参加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矿山是高危行业,做好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关系到企业的效益、矿山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条件之一,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则是企业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主要一环,要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就必须强化安全文化建设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的一部“生命法”
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二、《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是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居高不下,一些行业呈上升趋势200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00万起,死亡13万人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6万起,死亡10万人;煤炭矿山企业事故死亡4233人;非煤矿山企业事故死亡1654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宗732人
二是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事故时有发生,仅2001年全国共发生15起,其中煤矿8起;道路交通4起;非煤矿山企业2起;水上交通1起
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设会稳定,而且损害了党、政府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
据不完全统计,1990——2002年12年间,平均每年伤亡事故107万起,死亡13万人,损失2500亿,平均每天死亡350人
统计表明:10万人死亡率是发达国家的10倍,是美国的100倍
交通死亡率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