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青人社字[2010]15号关于转发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通知》的通知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各用人单位: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劳社[2008]51号)精神,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现将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通知》(潍劳社办函[2009]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是为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是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按文件要求落实好
二、各用人单位务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填报的《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连同相应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工资科
三、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15725360065联系人:刘暨田、吴明奇附: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通知》(潍劳社办函[2009]69号)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主题词:劳动用工网上备案通知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4月13日印发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潍劳社办函[2009]69号关于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