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安全规划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渝府发〔〕11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61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发〔〕55号),并按照目标扎实推进了农村客运发展工作,在农村客运市场发展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许多大胆探索,在农村公路和乡镇客运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由于受建设资金的制约和道路通行条件的严重影响,我县道路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建设跟进乏力,部分乡镇客运站场建设滞后,乡镇和行政村的客车通达率较低,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客运发展和管理方面的主体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全县农村客运发展推进还十分缓慢,群众出行难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客运的发展步伐,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难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农村客运发展氛围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让广大农村群众享受安全、经济、便捷的客运服务,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
不仅对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有利于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吃透政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单和赶场天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客运发展和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推进农村客运快速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规划,增强农村客运发展的计划性和针对性《自治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执行
县交通部门要结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