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6月24日在雁江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云放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陈文金、陈文仕、李正中、刘仲玉、王存志和秘书长李作吉及常委会委员3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资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资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召开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免职事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亚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奇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枝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启章,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刘廷安,市人大机关各委室有关人员,市人大代表钟映海、黄叶全、钱霞、詹鸿应邀列席了会议。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仲玉(2009年6月24日在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5月25日至27日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的14项会议议程,听取了关于《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的决定》审查意见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报告,省旅游局关于我省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贯彻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精神的书面报告,印发了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的书面材料。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表决,决定将这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案)〉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