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开展试验性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培训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第十二批房地产策划师等5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号)颁布的《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要求,我中心为配合鉴定机构开展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试验性培训推广工作,现将申请合作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依法注册,具有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的实体单位2、有培训项目推广渠道、推广经验、雄厚实力
3、有为开展合作项目而专设的以下专职人员
4、有运作项目的启动资金、办公场地、办公设备
5、保证可以及时开展推广培训活动,满足考生培训需求
6、和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学会协会、中等高等院校、公司企业单位、民办培训机构有良好的公共关系
7、能够组织承办各种推广活动
8、保证不以总部办公室及其主管单位的名义开展和合作项目无关的项目
9、能够配合总部办公室开展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任务
二、提交资料1、办学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各一份;3、《培训单位合作申请表》;4、《培训运营计划书》
三、培训机构合作程序第一步:填写《培训机构合作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步:按要求提交《运营计划书》;第三步:签订《合作协议》;第四步:交纳合作费用;第五步:获得《合作证明文件》,网站公示,开展工作
四、培训合作电话:010-68011791,13911019089王吉龙主任网址:中国房地产培训网http://www
chinarec
cn附件:培训合作申请表北京盈富联盟技术培训中心二00八年五月四日培训机构合作申请表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法人代表联系人申请培训职业、等级□职业(职业资格级)□职业(职业资格级)□职业(职业资格级)□职业(职业资格级)开展培训方式□全脱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