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颍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决定关于颍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现就颍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xx]8号)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满足XX县区育龄妇女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建立颍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XX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颍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理顺颍城XX县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依托社区(没有成立社区的暂由街道居委会负责,下同),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颍城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一)属地管理
凡社区内人员不论户口性质如何,有无工作单位,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社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开展婚姻、怀孕、生育及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档案,按时上报统计信息,对已婚育龄妇女中重点人群进行孕环情检查,对各种计划生育证件和证明的审查把关
(二)单位负责
单位要履行职责,主动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和职工(含下岗职工、内退职工、空挂户、临时用工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非第1页共3页本单位的租房户、购房户的管理,定期向社区通报人口信息,按时上报各种计生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