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旅游业放心消费创建方案各旅行社、旅游景点、星级饭店:根据《全市十大重点行业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全面提升群众放心消费的满意度、市场经营行为的诚信度和消费环境的安全度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在旅游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扎实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整顿法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旅游的良好环境,精心打造的城市品牌,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通过开展创建“诚信旅游企业”、“诚信旅游示范标兵”活动,牢固树立“以诚信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理念,构筑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全方位推动旅游行业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通过整顿法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营造放心旅游的良好环境,使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并取得显著成效。二、组织机构成立市旅游行业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任:秦朴,副主任: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副局长各一名,成员:各局相关科室科长。主要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的协调和指导,诚信旅游企业和诚信示范标兵的评选,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各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由旅游局市场建设管理科负责,徐应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第1页共4页(一)积极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把放心旅游消费创建落到实处旅游行业的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过完善旅游标准化建设,法律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的理念,全方位的开展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旅游行业管理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仔细贯彻落实各项行业标准,法律规范服务行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法律规范经营的观念,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服务技能水平和诚信服务水平。旅行社应严格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法律规范散客经营,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建立游客档案,选派正式导游员,制定派团计划。建立旅游报价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旅游产品价目表,明码标价,实行旅游合同价格“透明制”。提倡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向社会和游客公开旅游报价,各种自费项目写入合同、行程表中,保证自费项目合法、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让旅游消费者享受“阳光价格,透明服务,一次收费,全程消费”,杜绝“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发生。法律规范好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安全和环境,对景区的商品、饮食等摊点要合理布局、集中管理,各种商品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收费符合国家标准,无欺诈游客、跟随兜售、强拉强卖的现象发生。旅游景点的车船运营要法律规范,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确保旅游行车安全。局市场建设管理科负责对市旅游行业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行业通报,使旅游行业的放心旅游消费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二)树立行业诚信标兵构筑诚信旅游体系第2页共4页根据国家旅游局《诚信旅游活动方案》精神,结合省旅游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深化开展创建诚信旅行社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旅游行业“诚信旅游n业”、“诚信旅游示范标兵”的创建评比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标兵,营造浓厚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氛围。设立诚信旅游服务窗口、诚信旅游示范岗等,全面构建行业诚信品牌。要精心构筑“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行业自律、优质服务、游客至上”的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建设纳入服务标准和行为法律规范中,全面开展旅行社法人、管理人员、导游人员诚信信息的采集、登录、公示工作,通过建立旅游企业信誉等级评价体系;诚信记录、信息发布制度;诚信奖惩制度;游客回访制度,逐步建立以诚信建设为治本之策的旅游市场管理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