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办发[2009]31号关于印发《瑞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各乡镇场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瑞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安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主题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通知抄报:九江市安委办,市应急办瑞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0月21日印发共印85份瑞昌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迅速有效预防、控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瑞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瑞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第3页共18页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8页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预案的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或以上、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
(二)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引起泄漏、污染、燃烧、爆炸,造成危害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
(三)对周边地区的设施、人员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
(四)造成或可能造成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