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提出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以吉林油田为依托的基础上,采取了体制多元化,投资多渠道的积极政策,对一些吉林油田不宜开采的石油小区块,发挥多方积极性,进行合资合作开采,从而加速了我省石油工业的发展
前郭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1988年11月组建
现有职工434人,公司年累计完成商品油55263t,本次计划开发前D1—1区块,计划开发面积为16
8平方公里,新打油水井119口,根据国务院令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前郭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长春黄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首先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经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以吉环建案[2005]269号文件对该方案批示了审核意见,根据该审核意见的要求及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2评价依据1
1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年11月29日);(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4)国家环保总局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5)国家环保总局环监[1993]0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6)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吉环文[2002]6号《关于我省合资合作油田开发环境保护问题的报告》(2002年2月8日);1
2相关技术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