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文件青人办发〔2007〕44号关于公布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号)要求,现将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
三、证书办理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的准考证、两张照片(小二寸、黑白或彩色、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并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可直接打印使用),市直单位于4月2日、驻青单位于4月3日、各区市于4月4—6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工本费7元/本
附件: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⒉2006年度经济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⒊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主题词:考试合格标准通知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2007年3月28日印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市(地):姓名身份证号相片民族职级政治面貌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职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专业资格专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存档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考试名称报名序号通讯地址报考资格类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意见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以下为考试合格人员填写项目市地考试管理机构意见省人事厅审批意见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资格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