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园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关于印发《乐园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韶浈乐党政办字[2008]7号各村(居)委、驻镇有关单位:《乐园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XX县区乐园镇党政办公室二○○八年四月十一日乐园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控制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担任,镇长、主管计生工作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责任人、镇辖派出所、工商分局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落实
二、管理与服务对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已婚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对未婚女性人员要作登记,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对男性流动人员,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第1页共11页三、层级管理与责任
(一)、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职责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2、建立流动人口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规范管理与服务;3、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4、建立建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