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政办发[2007]62号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泉区“迎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有关部门:为降低突发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的危害,确保“迎庆”期间的饮食安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玉泉区迎“迎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玉泉区“迎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时、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以达到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涉及其他省(区、市),并造成严重威胁和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自治区2个以上盟市行政区域的;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5)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符合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