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全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
二、完善各项制度1
婚姻登记制度
倡导教职工实行晚婚晚育,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及时申领一孩服务证,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办理结婚证、一孩服务证必须报学校备案,确保新婚办证率、持证生育率达100%,并纳入学校计生管理,不得漏报
育龄女编外人员也要进行登记,如遇信息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便于日常管理
计生工作报告制度
各校必须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婚姻、生育等动态信息,每季度组织育龄女教职工参加计生季度服务,对她们的婚育、孕情等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并核对,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落实计生奖励制度
各校要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制度,对独生子女入园入学给予优惠政策,为实行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在入学方面提供扶持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配合人口和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基本国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
继续推进“生育文明X8226;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树立新型的家庭婚育观、发展观、幸福观,引领家庭追求幸福、创造幸福、感受幸福
各校充分倡导教职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婚育新风进万第1页共2页家活动向纵深发展,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加大管理力度各校要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本校当年出生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