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为落实省厅2010年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规范管理,为2010年“工程建设管理年”试验检测工作提供有效保证,现将各级工地试验室设置原则、工作要求及职责规定如下:一、各级工地试验室的设置原则(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应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可采用招投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组建,委托组建的中心试验室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设立,并到我站办理工地试验室登记备案手续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应总监办设置,配备以试验为主的试验检测设备,原则上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附件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检测能力或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中对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的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但根据我省公路建设实际需要,同时应满足附件4要求
(二)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应为取得《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可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1、监理驻地试验室由项目监理机构设置,每个机构设置一个监理驻地试验室
配备以现场抽查检测和试件制备为主的试验检测设备,原则上按公路工程丙级监理企业的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
同时应满足附件5要求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规模在一个合同段内至少设一处工地试验室
试验室的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实施工程中各项试验的要求
按附件5要求配备
(三)第三方委托试验室不具备设立工地试验室条件的施工、监理单位应采用完全委托的方式,委托取得《等级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工程现场设立与本合同工程内容相适应的合格工地试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