铧式犁产品质量分等B91JB/T51197-1999(内部使用)1999-12-30发布2000-06-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对JB/T5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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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铧式犁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
本标准与JB/T5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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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手扶拖拉机配套铧式犁的内容
——对技术参数和不合格分类作了适当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5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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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高尔光、杨兆文、刘云东
JB/T51197-199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铧式犁产品的质量等级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与手扶、轮式、履带拖拉机配套铧式犁产品的质量分等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14225
1—1993铧式犁型式与基本参数GB/T14225
2—1993铧式犁技术条件GB/T14225
3—1993铧式犁试验方法JB/T5673—1991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3质量指标3
1铧式犁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GB/T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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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铧式犁产品质量按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
3试验条件要求:在规定试验条件下,铧式犁产品的耕作质量应符合表1和表2规定
4产品使用可靠性系数和首次故障前工作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1可靠性考核全过程中犁梁、犁柱、犁托、悬挂架,在正常作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