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全运会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和十一运组委会的领导下,各赛区、各相关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带领23万名志愿者,以奥运志愿服务为榜样,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念、扎实的作风,顾全大局,甘于奉献,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保证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各方面的高度赞誉,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决定,对在全运会志愿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济南市文明办文明单位管理处等61个单位(集体)“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授予十一运会济南赛区志愿者培训师团队等15个单位(集体)“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杰出贡献奖”;授予山东省红十字会等37个单位(集体)“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社会奉献奖”;授予魏靖晶等121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称号;授予夏冬梅等262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侯照鑫等2144名志愿者“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优秀志愿者”称号;授予刘永超等4097名志愿者“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先进志愿者”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努力谱写新篇章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名单2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杰出贡献奖名单3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社会奉献奖名单4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名单5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名单6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优秀志愿者名单7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先进志愿者名单2009年11月28日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