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入对公路职工思想的影响及对策一、加入后,公路行业的承诺
在加入谈判中,公路交通行业也参与了谈判,并作出了广泛的、实质性的开放承诺
这些承诺有:从加入起,允许外商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营企业;加入三年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但只允许承揽下列工程:1
全部由外国投资、赠款或外国投资和赠款建设的工程
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并采取国际招标的工程
外商投资占50%以上(含50%)的中外合资、合作建设的工程,以及外商投资占50%以下但国内企业在技术上难以单独完成的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
国内建筑企业难以单独完成的国内投资建设工程,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与国内建筑企业联合总承包或分包
加入后三年内,合营和独资企业可享受国民待遇
(见2002年《中国公路》第1期《不仅是挑战更多的是机遇》)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承诺有:1
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成立合资、合作企业;2
进入中国从事设计的建筑师、工程师及企业必须是在本国从事设计工作的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及注册企业
加入后五年内开始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
标准定额及其工程服务的承诺有:1
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合资、合作企业;2
进入中国的个人及企业必须是在该国从事该行业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企业
加入后五年内开始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
(见《经济日报》2002年7月11日《我国建设领域加入后的对外承诺》)
除此之外,有关服务行业的共性承诺也同样适用于公路行业
这些承诺主要有:审批的程序和条件应在实施前公布,并明确审批时限;主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迅速做出决定,驳回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二、加入将对公路行业产生的影响加入将对我们国家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公路行业也不例外,这些影响总的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机遇大于挑战;既有希望,又有困难,希望多于困难;既有利益,又有风险,利益高于风险
具体来说主要有:1.公路建设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