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小额贷款招标报告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划至市进展和改革局指定的账户
没有中标的宣布中标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投标小组,5每个投标小组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对中标的投标小组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3个工作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小组如不能按要求和条件如期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并开业的所交保证金视同违约金不予退还
经市金融办批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发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发50号)和《关于印发通知》3号)文件精神
现决定在新设2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并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内容公司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新设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注册地及经营地点设立在街道、桥街道
二、招标方式由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
由主发起人自行组织其他发起人组成投标小组,以投标小组进行投标
三、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户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然人(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或注册地在国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股东一般为3-5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2、若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最多不超过10个
注册资本金必须是股东自有合法资金
第1页共3页3、拟组建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不低于50%剩余部分自公司开业起1年内全部到位)以货币形式出资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其他企业法人出资人至少年度盈利
4、作为主发起人的企业法人必须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所有企业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其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单个自然人股东5、主发起人企业持股比例须占小额贷款公司股本总额的30%以上
出资额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
自然人股东出资额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