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自查报告按照**市城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市城乡管理局对照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20XX年,**市政府印发《**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政文〔20XX〕37号),将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编制了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0年成立**市城乡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1988年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城管局二级机构,负责XX县区26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编制到位,工作经费市(县)财政纳入预算给予了保障;每年有计划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今年已印发《**市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政办〔20XX〕25号)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政文〔20XX〕77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初步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2007年开始,先在XX县区及部分乡镇开展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逐年向其他乡镇推进;XX县区及周边的**镇、**办事处、**办事处、**镇、**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村扫、乡运、市处理”环卫长效机制;20XX年,**市政府印发《**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政文〔20XX〕74号),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列为责任单位,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由市城管指挥中心牵头,实施监督检查和排名考核,建立了机制完善,行之有效的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奖罚体系
二、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专门的环卫管理机构,行使环卫管理和运行职能,机构领导和人员已全部到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经费得到了基本保障,其中XX县区百泉镇、城关办事处、胡桥办事处、孟庄镇四个乡镇(办事处)及薄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