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12学年统一招聘教师简章根据2012学年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等师资需求状况,平湖市拟统一公开招聘201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
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平湖市拟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8名
其中公办中小学教师85名(职业类高中12名、初中18名、小学55名),幼儿园公办教师10名(含百花艺术幼儿园2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13名(高中1名、小学6名、幼儿园6名)
其他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名、团市委招聘平湖市青少年宫教师2名
(具体见附件招聘计划)二、招聘的基本条件(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与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报考条件要求1.普通高中:嘉兴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职业类学校,分三个类别:(1)基础课教师:嘉兴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专业课教师: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本省生源、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嘉兴市户籍,年龄18至30周岁(1981年2月28日至199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下同)已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1(3)实习指导教师:嘉兴市户籍,年龄18至30周岁、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或本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3.初级中学:平湖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