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共4篇)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编制我局2014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一、编制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实际情况。3.我局监察执法力量现状。三、编制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三)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四)科学合理,服务指导。第1页共17页(五)计划监管,定期考核。(六)侧重于开展好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四、我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实有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人员2名(含分管领导1名);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3名(含分管领导1名);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综合监管执法、政策法规和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的人员2名(含分管领导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2名,在村挂职1名。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事业编制6名,实有4名。其中。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人员1名;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1名;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综合监管执法、政策法规和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的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1名。五、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的具体监管计划六、监管计划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一)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有关科室应及时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二)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分月细化分解制定月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切实落实现场执法检查的内容、次数。检查前要认真编制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三)要改进工作作风,做细、做实监管执法工作。有关科室要根据自身监管力量和专业特点,明确分工、通力协作;督促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治理安全隐患,及时研第2页共17页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四)加强工作执法计划的监督和考核。每月底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总结上月执法计划执行情况,安排下月执法工作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第二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强化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和措施,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