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沪应院人〔2015〕8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度部门考核办法》的通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度部门考核办法校属各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度部门考核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5月4日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度部门考核办法为了总结和评估2015年度各部门教学、科研、管理、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1、注重考核与激励相结合
依据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奖励先进,充分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
2、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相结合
定量测评主要是对可量化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测评,定性测评主要是对不可量化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3、年度考核与年度结算相结合
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津贴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或扣减一定比例的考核津贴
二、考核范围学校所属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1、二级学院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并分别进行考核
(1)重大事项执行力考核包括: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应用为本能力提升(教务处牵头)、科研经费到款、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数(科学技术处牵2头)、重大学科建设项目执行率(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牵头)研究生招生数(研究生部牵头)、2015届毕业生签约率和就业率(学生处牵头)、实验室用房有效利用率及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引进培养、专任教师引进(人事处牵头),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1
(2)绩效考核包括:教学工作(教务处牵头,占39%)、科技与学科工作(科学技术处牵头,占27%,其中科技占18%,学科占9%)、学生工作(学生处牵头,占17%)、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牵头,占6%)、文明创建(宣传部牵头,占11%),具体考核内容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