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进一步促进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XX省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职和退休教职员工、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后;户籍暂留学校的已出国学生和毕业离校学生;校内各单位、部门雇用的聘用工、临时工和租住我校房屋的流动人口
第三条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和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计划生育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决定,组织监督计划生育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依据上级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下发的文件,制定学校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五)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第1页共7页核、兑现工作
第五条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全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做好全校教职工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等工作
(二)负责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印制,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
(三)加强与所在地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