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客户编号:客户名称:所属分公司:所属地级市: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鲜营销中心经销合同(2018版)经销合同签约地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邮编:传真: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客户”)住所:邮编:传真: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的经销商,乙方同意经销甲方的“光明”品牌系列产品
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关系,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双方对于本合同条款已经尽到了互相说明的义务,并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甲方免责、乙方放弃权利主张、乙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条款内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
第一条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份“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合同”和相关全部附件,以及对该合同或附件进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其中甲方为供货方,乙方为经销方
2、“送达”:指一方的书面文件直接送交对方并由对方签收;或采取EMS、圆通等邮寄到达本合同标明的对方地址,并由对方签收
3、“到岸价”:特指在甲方负责运输及承担到站前运输费用的基础上,产品在约定交付地点交付于乙方时,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4、“终端消费渠道”:系指产品最终由消费者购买或消费的场所,如食品店、酒店等
5、“营销活动”:系指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为特殊的销售需要和目的,由甲方策划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施的销售方案、销售计划等
6、“销售代表”:特指甲方派驻在乙方销售区域的销售经理;其他人员均不是本合同中所述的“销售代表”,不能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
7、“关户”:特指甲乙双方合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关户材料,甲乙双方对合作情况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