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客户编号:客户名称:所属分公司:所属地级市: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鲜营销中心经销合同(2018版)经销合同签约地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邮编:传真: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客户”)住所:邮编:传真: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的经销商,乙方同意经销甲方的“光明”品牌系列产品。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关系,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双方对于本合同条款已经尽到了互相说明的义务,并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甲方免责、乙方放弃权利主张、乙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条款内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第一条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份“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合同”和相关全部附件,以及对该合同或附件进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其中甲方为供货方,乙方为经销方。2、“送达”:指一方的书面文件直接送交对方并由对方签收;或采取EMS、圆通等邮寄到达本合同标明的对方地址,并由对方签收。3、“到岸价”:特指在甲方负责运输及承担到站前运输费用的基础上,产品在约定交付地点交付于乙方时,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4、“终端消费渠道”:系指产品最终由消费者购买或消费的场所,如食品店、酒店等。5、“营销活动”:系指在市场运作过程中,为特殊的销售需要和目的,由甲方策划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施的销售方案、销售计划等。6、“销售代表”:特指甲方派驻在乙方销售区域的销售经理;其他人员均不是本合同中所述的“销售代表”,不能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7、“关户”:特指甲乙双方合同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关户材料,甲乙双方对合作情况及合作金额进行对账后予以结算,结算完后甲方将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专属账户关闭,双方合作终止。第二条合同签署履行原则1、在本合同签署前及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持续保证其具备并符合经销甲方产品的合法主体资格和资金、销售网络实力,其向甲方介绍的全部信息及所提供全部资料均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将就此承担相应责任。2、甲乙双方在全部合作过程中应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违反该原则的行为将有损于双方的互信合作关系。3、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市场,提高甲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乙方在其销售区域内同意并接受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市场运作、营销网络建设进行引导、监督、管理。4、乙方应亲自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与本合同有关的付款及提货、收货等均应由乙方亲自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实际付款人或提货、收货人与乙方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拒绝交货。5、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过程中不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索取或要求本合同之外的特殊利益。乙方不得为获取甲方供货商品价格折扣、促销费用支持等直接或者间接采用财物(此处财物指现金或者实物,包括乙方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或者股票)等,实物(包括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形式(此处其他形式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或者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特殊待遇、介绍友人或者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经甲方核实确认属实,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相关促销协议以及本合同,并且,不予支付相关款项,对于乙方因此已获既得利益保留追索权利,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有全面赔偿责任。对于甲方人员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至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对直接责任人做出处罚直至开除,并为乙方保密。第三条经营资格认证、非独占性经销权及食品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拥有必需的营业资格和相关许可证(乙方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