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房产4)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年月日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1.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合同第一条,必须填明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
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填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已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应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所称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独立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其共用墙从墙体中线计算,非共用墙从墙体外侧计算
6.[]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7.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9.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职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