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规划局服务指南为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结合原《服务指南》施行情况,市规划局本着“公开、透明、便民、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审批环节,精简办事程序,对《服务指南》进行了修订
一、业务处室设置与职责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市编委《关于市规划局派出机构更名的批复》,市规划局设以下业务处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财务、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市志编纂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听证事项;牵头组织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六区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认定工作,配合高新区分局开展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认定工作;协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
(三)信访处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联系特邀规划监督员;负责市政府部门公开信箱和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处负责市规划局审批服务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报建项目的总收总发和督办督查;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及其他制式文书的校核、发放;负责项目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计划管理和业务统计;负责联络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办公室;负责局业务会会务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局网站咨询信箱的办理工作
(五)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负责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审查5公顷以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单位申报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