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民政办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一年来,在市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扶危济困、民生优先,维护和谐稳定,提升社会建设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为统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政策,全面做好民政以下各项工作:一、完善民政民生保障服务体系(一)认真落实各项专项救助
严格按照民政相关政策法规,按程序对各类困难对象进行资助:1、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孤儿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8人,资助金额6
5余万元;2、实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14户,救助金4
7万元;3、实施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20人次,救助金5
6余万元;4、实施“阳光助学”工程,其中:“阳光育苗”10人,每人每年500元,“阳光圆梦”10名,发放助学金3
2万元,确保了困难学生及考上大学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学子不因困难而失学;5、严格执行“五保户”、孤儿供养条例,全镇五保户36人,孤儿2人,(其中集中入住五保老人30名,供养标准450元/人/月,集中供养率达85%,分散供养6人,供养标准356元/人/月,孤儿供养标准500元/人/月),每月按时发放散居五保生活费
6、积极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全镇累计慰问优抚、低保、五保、孤儿、百岁老人、困难群众、退职老干部、困难党员、困难残疾人、计生困难户等784人,慰问金达37
(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严格城乡低保进出机制
城乡低保是党的一项惠民政策,按照都民政通【2014】71号文件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镇于今年8月4日至8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在各社区的配合下,由民政办工作人员与社区民第1页共6页政专干组成3人以上的调查小组,对镇域内每一户低保对象进行逐户调查
经查:镇域内无“人情保”、“关系保”
有“错保”1户1人,已及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