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C类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乙方:广州普天华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框架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1甲乙双方在互不改变各自隶属关系、经营性质与特点,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2甲乙双方承诺合作以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法规为前提
3甲乙双方承诺与其他企业合作时不得损害本协议双方已有的合作关系
4甲乙双方承诺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及计费与结算方法
5甲乙双方承诺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不得向各自竞争对手泄露对方的任何资料
第二条合作业务内容1本合作产品属认证型合作模式
2本协议标的为乙方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移动商学院产品,该产品用于教育行业高校单位管理学院,相关院校学员,通过移动手机,可随时随地地获取校方通知、MBA资讯、管理故事等教育信息,乙方的产品采用ADC(ADC、MAS等)方式
3合作产品协议价格和相应服务标准如附件一《移动商学院业务资费》,资费包括通信费、产品功能费、售后服务费等
4乙方如需变动业务资费,须提前15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甲方客户,经甲方协商同意后,次月按该新市场价格执行本合同
5乙方所提供的移动商学院产品在使用中国移动相关标识时,必须遵循甲方制定《品牌VI使用规范》执行,乙方保证以正确、合理的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标和企业名称,并不得擅自改动、歪曲其整体形象和组成部分,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标、企业名称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附件二《客户服务承诺和标准》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
2乙方按照附件三《产品信息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内部人员管理,以确保业务安全
3乙方须设置7*24小时技术和服务支持热线电话020--384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