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辽宁局出口玩具质量许可工作程序一、依据《出口玩具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实施细则》(国质检检函[2007]671号文件附件1)
二、职责辽宁地区出口玩具质量许可管理工作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负责组织实施;受辽宁局委托的各分支局、办事处及局内相关业务处(以下简称“各受理部门”)负责受理所辖地区出口玩具质量许可的申请和抽封检验样品工作
三、申请:出口玩具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申请出口玩具质量许可,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或辽宁局相关业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产品描述、出口目的国及目标市场4、生产主要用设备、工艺、装备、仪器明细表,关键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明细表,检验试验用仪器设备明细表,生产出口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册5、现行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工艺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套6、生产所用油漆等关键原材料经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检测合格报告
7、产品符合性声明,内容包括出口产品是否符合拟申请出口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贸易政策的规定
8、自我声明,声明企业是否存在国家禁止出口、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是否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维护国家的声誉和企业的信誉,接受并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相关管理
四、受理:辽宁局相关业务处和各分支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口玩具质量许可的受理工作
各受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申请决定,开具《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和《检测、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
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抽样、封样和送样检测各受理部门负责按规定抽封样品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