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海人口计生(2007)5号关于印发《2007年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现将《2007年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根据目标考核内容,对照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的考核任务
附件:2007年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2007年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意见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起好步、开好头,落实管理责任制,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扩会议精神,以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为目标,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工作新机制建设,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意识,为建设和谐海门和新农村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内容根据省“十一五”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结合本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2007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1、领导重视,组织网络健全
按标准配备乡镇计生行政及卫生技术工作人员,村级有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2、年均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3、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103-107);4、期内综合避孕率达98%以上,出生缺陷孕前预防率达90%以上,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率达90%以上;5、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6、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95%以上;7、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8、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9、按规定落实好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贯彻落实好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