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设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局法制科在局局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个案调查等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2、行政执法的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3、行政执法的程序是否合法;4、履行法定职责及岗位职责情况;5、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失职行为;6、其它应监督检查的
第四条局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315月的8日前将上季度行政执法情况汇总报送法制科
局法制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第五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违规及其它过错行为的,按照《XX县区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16XX县区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公开、公第1页共20页示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特制定本公开、公示制度
一、通过公开栏公示
将《XX县区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行政执自由裁量权规定》及配套制度,在XX县区规划建设信息网公示,行政执法结果要在局政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