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10年是富阳攻坚决战年、转型升级年、执行力提升年、软环境整治年
为认真做好本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评工作,进一步巩固好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进一步保护好业已形成的大好势头,切实增强统筹力、强化执行力,确保全市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市级机关各单位,共计89家,其中窗口单位41家、非窗口单位16家、评议单位14家、单列参评单位一八家(具体单位名称及分类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考核和评价由目标考核、社会评价、领导考评、专项工作考核四部分组成
(一)目标考核
主要是指个性目标(一、二类目标)、共性目标、创优目标和乡镇评价
创优目标,指获得杭州市级以上综合性奖项,获奖加分
乡镇评价,由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对市级机关各单位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社会评价
主要是指社会各界对市级机关各单位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年度工作成效和社会影响的评价
(三)领导考评
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委常委会对市级机关各单位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四)专项工作考核
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及重点课题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见附件2)三、方法程序综合考评实行“考评结合、同步进行、综合评定”的方法,根据目标考核、社会评价、领导考评三块得分汇总后得出综合考评分进行评定,专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进档的依据
目标考核(含创优目标、乡镇评价),分目标设置、目标制定、计分和考核办法等内容(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3)
社会评价,适时组织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市级特邀监督员、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员、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市级机关部分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干部代表、行政村、社区和居委会负责人代表,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不同投票层面进行评议(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