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旅发〔2009〕44号关于印发《旅游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旅游局,各旅游经营单位:现将《旅游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旅游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哈尔滨市旅游局二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旅游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旅游局工作部署和《哈尔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2010—2015)》,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省旅游局《关于贯彻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通知》和《哈尔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2010—2015)》,按照全市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优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增强行业服务意识、形象意识和品牌意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行业整体素质提升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导游人员等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提升旅游品质,提供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提高旅游行政管理水平,确保旅游市场繁荣、文明、安全有序;展示我市“冰城夏都”旅游目的地形象
三、活动内容此次活动按照旅游业内分工,分别展开,具体内容是:(一)旅行社
以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争做文明使者”
恪守诚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零负团费”和使用“黑导”,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服务质量标准》规定和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规范使用旅游用车,加强安全警示,杜绝使用“黑车”,保证旅游用车安全、整洁、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