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司人资[2008]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日常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与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日常管理中涉及到员工权利、义务的,按集团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劳动合同及《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未涉及的事项,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时第四条集团公司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下列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部室(包含)以上领导;2、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3、值班和保安人员;4、小车司机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市场开发机构、项目部人员(除项目班子成员)和基层施工单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第八条集团公司所属培训中心、物业公司、赣州铁龙大酒店、深圳中铁达实业公司等单位,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工时制度
第三章请休假第九条员工根据情况可享受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护理假)、节育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第十条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一条员工工龄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工龄已满20年的员工,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
休年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但不能报销期间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