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VIP免费

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_第1页
1/16
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_第2页
2/16
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_第3页
3/16
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篇: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指流动人口为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本市XX县区、县、XX县区暂住的成年人口,以及本市常住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市外暂住的成年人口。第三条市、县(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兼)职人员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报酬。第四条凡本市外出务工、经商或暂(寄)住的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前须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区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国家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有流动人口流出的乡(镇)、村(居)委会、单位,要积极做好《婚育证明》的发放工作,在审核、发放《婚育证明》时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外,禁止额外收取其他费用,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五条对流入本市的流动人口实行凭《婚育证明》核发《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卡》(以下简称《计生服务卡》)的管理制度。凡流入我市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且有暂(寄)第1页共16页住30天以上的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流动人口,必须在到达现居住地15天内持《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审验手续并领取《计生服务卡》。计生部门对持有《计生服务卡》的流动育龄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要及时督促并-1第二篇: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范文模版]【发布单位】81002【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9-12-03【生效日期】1989-12-0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12月3日苏政发〔1989〕117号)一、一、为加强我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特制订本暂行规定。二、二、本规定适用于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异地从业、生活的已婚育龄人口。三、三、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计划生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劳动、人事、民政、卫生、城乡建设、乡镇企业、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四、四、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纳入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第2页共16页理范围。五、五、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制,按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六、六、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时,应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计划生育证明》。以单位组织建筑队或其他团体外出时,必须与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七、七、有关部门对申请领取营业、工作等证件的已婚育龄人口,必须检查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符合规定的方可予以办理;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证》时,应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八、八、用工单位在招用外来的已婚育龄人口时,必须把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为劳务合同的一项内容,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外来已婚育龄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九、九、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违反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规定而怀孕的,应中止妊娠,手术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无用工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十、十、流动人口伪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的,或者为流动人口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其主管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十一、十一、对于因放松管理而导致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用工单位,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视情节给予该单位负责人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十二、十第3页共...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