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温州市2013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苍南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南县“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苍南环境整治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各社区
二、考核内容(一)主要公路边“三化”工作
(二)铁路边“三化”工作
(三)“三化双清”工作:1
“四边区域”主要河道;2
黑臭河、垃圾河河道
(四)“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五)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化”工作
(六)清洁乡村工作
(七)“治四乱、保清洁”工作
三、考核评分办法(一)考核分值公路考核分值为500分,铁路考核分值为200分,河边考核分值为400分(其中“四边区域”主要河道200分,黑1臭河、垃圾河考核200分),“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分值100分,旅游景区考核分值为100分,清洁乡村考核分值为100分;“治四乱、保清洁”考核分值为400分
具体分值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计分设置考核得分率均衡值80%;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各考核项实际得分率-各考核项得分率均值+均衡值(80%)]×各考核项基本分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之和÷考核总分×100%
(三)考核排名月度考核按每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从高到低分工贸类、生态类乡镇排名
工贸类乡镇: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生态类乡镇: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
岱岭乡、凤阳乡分别纳入马站镇、赤溪镇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按月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均值从高到低排名
四、考核标准(一)公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2)
(二)铁路边“三化”考核办法(见附件3)
(三)河道“三化双清”考核办法(见附件4)
(四)“黑臭河、垃圾河”整治考核办法(见附件5)
(五)“四边区域”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办法(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