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一、行政院(以下稱本院)為選送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以增進其專業知能及國外新知,並應國家建設需要,特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計畫
一、行政院(以下稱本院)為增進現職公務人員與業務有關之知識技能及國外新知,以應國家建設需要,特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計畫
酌作文字修正
二、本計畫每年專題研究項目、研究期間、前往國家、研究人員及其他與專題研究有關事項,由本院秘書長會同考試院秘書長召集之「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審核小組」(以下簡稱審核小組)審議
前項審核小組由本院、司法院、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教育部、經濟部、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本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人事局)、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機關代表組成
其審議原則,由人事局擬訂,提請審核小組審定
五、每年專題研究項目、研究期間、前往國家、研究人員及其他與專題研究有關事項,由本院秘書長會同考試院秘書長召集之審核小組審議
前項審核小組由本院、司法院、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外交部、教育部、經濟部、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本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本院人事行政局、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機關代表組成
一、為求規範之系統化,原第五點移列為本點規定
二、原「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審核小組」,其審議事項非僅限於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有關事項,實際上尚包含菁英領導班正、備取學員等公務人員出國進修有關事項,爰於第一項將其名稱修正為「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審核小組」,以求名實相符
三、為利審核小組之運作,第二項後段增訂由人事局擬訂審議原則,提請審核小組審定
三、選送出國專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