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办[2003]2号各设区市交通局(委)和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务(口)管理局,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福建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几经讨论定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含原交通部〈以下同〉)印发的《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以及省档案局制定的《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境内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运建设项目。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第三条水运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水运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征地拆迁、施工、交(竣)工阶段等工程管理全过程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并经过规范整理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科研试验材料、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和项目业主(投资人)负责制。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省港航管理局具体负责全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与指导;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职能范围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项目业主(投资人)必须保证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主动与项目主管单位的档案机构联系、沟通,认真及时地做好项目档案的整理、汇总、登记和申请验收、移交进馆工作。第五条凡交通运输部审批初步设计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执行《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省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同时执行《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其他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工作参照《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执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和汇总报送工作;省港航管理局及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职能范围分别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本辖区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的具体部署、监督指导和汇总上报工作。第六条凡交通运输部审批初步设计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水运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执行《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其他水运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参照《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执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运输部审批初步设计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省内审查并转报交通运输部档案馆组织专项验收,负责与省档案局联合组织省发改委及本厅(含原省交通厅〈以下同〉)审批初步设计的省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本厅审批初步设计的其他水运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省港航管理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部和本厅审批初步设计水运建设项目档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本局审批初步设计的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工作;第3页共11页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