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劳社鉴函〔2010〕29号关于举办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考评员认(换)证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职业的考评员队伍建设,提高考评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考评能力,做大做强统一鉴定品牌,推动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根据2010年度全省考评人员培训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委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于今年9月份举办一期全国(全省)统考职业考评员认(换)证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认(换)证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营销师、理财规划师、信用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企1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师等17个职业
二、申报人员条件(一)热爱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各有关职业院校教师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考评员需具有相关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考评员需取得相关职业考评员资格、从事考评工作一年以上,且具有相关职业最高级的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已到换证期限的必须按期换证,其中考评员换证必须具备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高级考评员换证必须具备本职业最高级别的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一级)
(三)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廉洁奉公、办事公道、认真负责、作风严谨,无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随时接受考评任务
三、培训内容考评人员管理与考核、职业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全国统考考核方案、考评实习、模拟考核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2(一)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时间:2010年9月11-12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