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XX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篇:7XX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XX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为落实“XX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有关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主要政策待遇包括:(一)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奖励
(二)按照《XX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获得国家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第6—10名、第11—15名获奖选手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世界技能大赛河南选拔赛或国家部委组织面向社会2个以上行业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第4—5名获奖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三)按照《XX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的获奖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和3000元资金奖励
(四)新引进落户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享受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五)通过培训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给予3000元补贴,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给予4000元补贴,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补贴
(六)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第1页共19页取得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
(七)非郑户籍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凭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第三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