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上半年保增解困工作总结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按规定、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坚持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低保对象
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确保对象准确,1-6月共深入澧江镇大路新寨、糖业公司、供销社等单位共56户低保家庭家中,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收入超标的43户58人作了停发处理,共停发资金2
26万元,对收入增加的22户42人原在保家庭的保障标准进行了调减,共调减资金1
65万元,1—6月,共保障2783户4447人,支出保障金300
二是坚持审批程序,及时新增低保对象
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积极关注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对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严格审核,按程序从严把关,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1-6共对符合保障条件75户81人进行了审批,共新增保障金4
确实保障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目前,全县农村低保由户主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四级管理网络已经形成
尤其是在核定申请对象的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符合上报条件的家庭名单都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申请、审批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目前,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458户1181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比率的6
8%,1-6月共发放保障金354
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50
半年以来,严格按照《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第四章第xx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的要求,采取以年终审核和平常抽查、接访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动态管理工作
通过公示,暂缓批准或取消公示第1页共7页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对象23户37人;取消群众反映在保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