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税费改革影响及对策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这一改革在给农村民政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应及时分析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推动农村民政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一、税费改革对农村民政工作的影响(一)税费改革对优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税费改革后,农业税一经确定后,要保持长期稳定,优待金总量很可能也是一定多年不变,这将与优抚标准要随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增长等有关优抚政策冲突
同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这对一次性兑现优待金的传统优待方法将产生一定影响
另外,部分地方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优待金拖欠问题在税费改革前亟待解决
(二)税费改革对农村五保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
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所需经费从村级农业两税附加和乡村公益事业金中支出
但从试点的情况看,税费改革后,村级集体收入减少较大,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五保经费有可能不能按时兑现
特别是随着五保对象观念的变化和生活日趋不便和困难,要求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将会越来越多,敬老院将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五保经费要求得到切实保障
(三)税费改革对农村低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没有明确将农村低保纳入税费改革之中,原先村级负担的部分没有明确的负担对象
同时,由于相当一部分村可支配收入的资金减少较大,村级很难负担原应有本级负担的低保资金,低保资金的分担比例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税费改革对基层政权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税费改革把基层干部从催粮催款中解脱了出来,要求农村基层政权适时转变部分职能,确定新的工作重点
同时,实行税费改革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先前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大多由村委会直接拍板的做法将成为历史,村务决策要求进一步民主
村干部不依法公开财务,公开政务,第1页共5页